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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2019级本科生第二课堂 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6-10 浏览次数: 1024 |
各学院团委: 根据《 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及学分认定办法》(校教字〔2019〕73号)和《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校团字〔2019〕2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19级本科生第二课堂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前期第二课堂学时补录工作 (一)工作对象 2019级本科生 (二)流程说明(6月25-28日) 因为特殊情况尚未录入的第二课堂学时信息,6月25日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录; 1.校内主办活动学时信息补录。由各主办单位统一按照规定填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补录。 2.校外活动学时信息补录。由各班级团支部负责汇总,经辅导员和学院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补录。 校内、外所有需补录活动电子稿由院级“第二课堂”运营中心主要负责人(见附件1) 统一发送至校级主要联系人:徐文宁 QQ:2701951208;李洁 QQ:1780110015 联系人:甘曼宁;电话:0553-2871209 (三)相关规定 1.2019级本科生一年级需获得总学时的40%学时,即64个学时,记1个学分。 2.按照《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低于64个学时记为不及格;64个学时记为及格;65-75个学时记为中等;76-87个学时记为良好;88个学时以上记为优秀。 二、组织学生参加暑期第二课堂课程项目(7-8月) 1.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第二课堂”课程项目,鼓励吸引同学参与,规范做好评选表彰和学时赋予工作。 2.同学积极申报并参加校内外“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特别是暑期“三下乡”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由主办单位统一录入,无需个人补录;个人参加非学校主办的第二课堂活动,按照规定提供证明,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申报,经验证后赋予相应学时。 三、认真做好第二课堂学时统计上报(2020年9月10日前) 1.同学将个人2019-2020学年度(2019年9月初-2020年8月底)“第二课堂成绩单”自行打印并报各班级团支部汇总。 2.各班级团支部填写《 第二课堂学时完成情况统计表》,报经辅导员初审、学院审定后,由学院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相关提示 1.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学生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严格要求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各学院团委要围绕“五育并举”的要求,根据学年初“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安排,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部署安排,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指导学生实事求是地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 4.各学院团委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做好本班级同学第二课堂学时情况统计工作、学时预警和帮扶工作。 5.2017-2018级本科生按照《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执行。由个人自行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并经学院团委盖章后,作为《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申请表》佐证材料。 附件一:院级“第二课堂”运营中心成员联系方式 附件二: 第二课堂学时完成情况“五级分制”统计表 校团委、教务处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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