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0级新生中开展“我与团旗合影”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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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0级新生中开展“我与团旗合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6 浏览次数: 487

各学院团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0级新生班级临时团支部中开展“我与团旗合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程序

1.开展活动。各新生班级临时团支部围绕主题,于107日前自行组织开展我与团旗合影”活动。作品要以团旗团支部、团干、团员个人,校园风景、人物等为基本元素,展现新时代团员青年爱国爱党的情怀、青春靓丽的风采、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2.推送信息。各班级临时团支部负责人加入2020级临时团支部负责人 QQ 群(群号1057193053,及时了解掌握活动的最新信息。

3.收集整理。107日前,各学院团委将本学院新生班级临时团支部的照片整理发送QQ 群(群号:1057193053)。

4.线上集赞。10月12日前,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ahgcdxtw),展示各班级临时团支部提交的我与团旗合影”作品,并进行线上集赞。

5.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学生代表对各班级临时团支部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线上集赞情况进行,共评出70件优秀作品,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30件。

6.表彰奖励。校团委对获奖班级临时团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发放精美小礼品,并作为评选优秀团支部的重要内容。所有获奖同学信息将及时录入“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赋予一定的学时。

7.线下展示。校团委通过宣传栏对优秀作品进行线下展示。

二、活动要求

1.突出活动主题。所有参赛摄影作品都必须突出“我与团旗合影”这一主题。

2.鼓励创新创意。在围绕主题开展摄影的基础上,鼓励各班级团支部结合专业、班级特点创新创意。

3.统一规格要求。每个班级团支部需提供1张照片(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大小不大于3M)。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均需标注“所在学院+所在班级+名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指导,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将其作为爱党爱国爱校行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宣传,营造浓郁活动氛围。各学院团委要组织引导学生,通过新媒体平台以及学院网站对活动中的特色和亮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3.严守纪律,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各新生班级团支部开展我与团旗合影”活动,不得影响上课、军训等工作。

联系人苑雨露(老师)  tw@ahpu.edu.cn

        刘一帆(学生)  1069022725@qq.com       

共青团 委员会

2020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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