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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 第二次代表大会和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0-07 浏览次数: 342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实际,经报请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省学联批准,现拟定于2020年11月8日召开共青团 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和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了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共青团 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 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 第二届委员会和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共青团 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60名,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29名,其中团代会和学代会双重身份代表110名左右;团代会、学代会列席代表各30名左右;特邀代表20名左右,团代会教工代表均作为学代会特邀代表。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全校团员青年的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参与团学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青年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青年意见确定,代表通过团员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差额20%选举产生,经团代会(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应合并组团,拟组建代表团13个左右。 五、委员及其选举产生办法 共青团 第二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名,候选人26名(含差额5名)。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25名,候选人31名(含差额6名)。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推荐提名。校团委(学生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省学联)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0%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团委委员和学生委员会委员。 共青团 第二届委员会拟设常委7名,候选人9名(含差额2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挂职(教师)副书记1名、兼职(学生)副书记2名。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名单由共青团 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经选举人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共青团 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其中,常委差额2名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设执行主席1名,由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六、组织领导 经校团委研究,成立 第二次团代会和第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校团委书记郭广春担任,副组长由校团委副书记蔡金平、黎新宏担任,成员由校院两级专挂兼职团干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构成,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七、有关要求 本次大会是在学校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共青团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校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学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扎实地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要认真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动员工作,使全校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充分认识到大会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做好大会宣传工作,发挥好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的榜样引领作用。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积极行动起来,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迎接团代会、学代会的召开,为把我校早日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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