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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答辩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8-23 浏览次数: 323 |
各相关学生社团: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答辩会,现将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1年9月6日18:00 二、答辩地点 师生活动中心一楼第二课堂交流体验中心 三、答辩人员 各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 四、答辩内容 1.汇报演示。对照新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条件,重点汇报学生社团章程、发展目标规划、重点项目活动、自身特色等。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问询答辩。与会人员围绕答辩内容和《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质询。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回答。 五、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分为两个模块进行。其中,材料审核打分占70分;现场答辩问询打分占30分。 (一)材料审核打分 材料审核由校团联会在团委指导下完成,对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逐项进行客观打分。主要包括: 1.社团章程(30分)。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2.发展规划(20分)。包括社团年度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开展的品牌项目活动等相关内容。 3.运行机制(20分)。包括挂靠单位、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内部的组织架构和会员的培养方案等。 (二)现场答辩问询(30分) 现场答辩咨询专家组由学工部、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以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团联会主席组成。 六、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好5-7分钟的答辩内容和PPT。 2.申请成立社团的相关材料已经提交的无需再提交;需要完善的请在9月3日前由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校团联会;没提交或者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答辩。 3.拟注册的学生社团要严格按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运行。学校审核公布后,需要在校团联会的监督之下完成学生社团成立大会,按照规范推选社团负责人。
学生团体联合会 2021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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