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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第三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8-27 浏览次数: 443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学校共青团服务人才培养的贡献度,不断强化第二课堂对第一课堂的支撑度,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做好 第三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及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由校级、院级、社团级三个层面组成。校级活动由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主办,面向全校学生举行。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可申报2-5项校级活动。高星级别的社团(三星级及以上)可申报1项校级活动,经批准立项后可面向全校学生举办。 院级活动由各学院团委主办,以面向本学院学生举行为主。社团活动由校团联会主办,各社团承办,面向社团会员举办,不得随意扩大参与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可以进行项目增、减和调整完善。 学校持续推进实施“一院一专业一品牌”计划,支持各学院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至少1项学术科技竞赛项目。申报学术科技竞赛项目必须制定1名相关专业教师担任项目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须全程有效参与。同时,为切实加强大学生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申报项目中必须有1项以上为体育、美育或劳动教育类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填写《 第二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 第三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w@ahpu.edu.cn。学生社团申报材料经挂靠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由学院报送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第三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立项结果。 3.按照《 “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校团委根据年度“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立项情况,从“学术科创与文体活动”经费中划拨一定的专项基金到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00元。学生社团项目支持经费按照学校社团经费使用管理相关颁发执行。 三、赛后总结及成果资料存档 1.各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活动总结,包括时间、地点、名称以及宣传报道情况。活动获奖情况按照统一格式报送,获奖证书由各承办单位印制完成后交校团委盖章发放。同时,提供活动过程和现场照片3-5张,涉及实物的比赛获奖作品另行拍照。以上资料一并提交校团委青年科创部。 2.校团委对已实施的“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进行集中展示,组织相关部门对优秀项目(10项以内)进行遴选表彰。对获得表彰的优秀项目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持续培育。 3.各承办单位要持续跟踪由“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参加上一级比赛的作品参评情况,并及时将获奖结果报校团委青年科创部。赛事成果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学院团委存档,至少4年。因工作需要,承办单位须随时为学校提供参赛的影像、报告、总结等成果资料。 联系人:孙琳瑶;联系电话:0553-2871209;电子邮箱:tw@ahpu.edu.cn。
附件:1. 第三届“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汇总表.xls 共青团 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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