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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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2 浏览次数: 7529

各学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12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1年新发展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主要环节

(1)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1.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习**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

4.《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6.《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会前学习应均衡开展,11月底前完成

(2)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3)召开组织生活会

先以团小组(团小组由各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一般以寝室为单位设立团小组,也可以以其他形式设立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会场应悬挂团旗。

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学院团委负责人或学院党委(总支)负责人点评讲话;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团委专挂兼职团干或共建党组织老师出席;

6.重温入团誓词。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4)评价与结果运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见附件),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实施要求

(1)严格要求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创新形式

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鼓励各学院团委主动汇报学院党委,在党委分管领导的支持下,协调辅导员老师遴选确定1个班级团支部做好示范,以线上直播或者现场观摩的形式进行展示。

(3)做好记录

12月31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4)抓好检查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主要抽查团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学院团委要力争做到团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检查全覆盖。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pdf

      2.“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docx




    校团委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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