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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大学生宣讲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2-28 浏览次数: 1406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经验,表彰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参与理论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大学生宣讲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20日前 二、评选对象 参与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的团员青年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较强的理论宣讲水平,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校内外理论宣讲工作,2021年度校内外宣讲场次5次及以上。 3.宣讲对象满意度在80%以上,或宣讲事迹在院级及以上媒体展示报道。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二级学院团委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参评同学填写《2021年度优秀大学生宣讲员申报表》(3月10日前)。 2.学院初评。各学院团委参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3月14日前报校团委汇总。 3.集中展示。校团委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并进行集中展示。 4.终审评选。进入终审评选人员开展现场汇报答辩。 5.表彰活动。最终获得2021年度优秀大学生宣讲员,在学校“五四”颁奖活动中集中表彰。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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