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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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1 浏览次数: 1709


院团委: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教职工志愿服务团队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往届已获评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的同学不再参评。

)评选名额

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10名

)评选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2.业务素质优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3.道德品质高尚。模范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4.模范践行雷锋精神。长期坚持学雷锋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项目。

5.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甘于奉献,勇于担当,表现突出,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示范作用。原则上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受到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

6.2021年度文化课考试均达到合格以上,无违纪行为。

)推荐方式

每个学院报送5个典型事迹材料,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报送要求

    1.报送第十一届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的文字材料以1200字左右为宜,材料按照附件1表格形式填好,电子表格并以“××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命名,表格纸质材料需加盖二级院团委公章。

    2.电子档于3月15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邮箱qnzyfwzx@163.com,表格纸质材料盖学院团委公章3月15日统一交到师生活动中心204

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要深入调研本组织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生典型事迹,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学风学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挖掘,重点突出和展现实践育人、奉献社会等方面的精神面貌。

   2.前几届已经表彰过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重复报送。

   3.学校对评选出的“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予以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展示事迹。

 

件: 第十一届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申报表.doc

 

共青团 委员会

2022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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