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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合力杯”第九届 十佳大学生选树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3-16 浏览次数: 5692 |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青年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的示范作用,选树一批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的大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不忘初心、奋发成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合力杯”第九届 十佳大学生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往届已获得十佳大学生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选树名额 十佳大学生及提名各10名。 三、选树条件 1.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党和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学习、生活和工作上。能够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其中,志愿服务类从2021年度 十佳青年志愿者中产生。 3.综合素质优良,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原则上要求近两个学期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参选学生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1年,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团员青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获评“ 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的同学需根据校院两级团委的部署安排,深入班级(社团)团支部进行主题宣讲,分享成功经验、成长体会,影响更多的同学积极进步、向上向善。其中,“ 十佳大学生”宣讲不少于3场,“ 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宣讲至少1场。宣讲情况图文信息报校团委。 四、推荐方式 采用团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团组织推荐 班级团支部推荐(3月20日前)。各班级团支部(含研究生团支部)深入动员,向学院团委推荐1-2名参评对象,类别不限。 学院团委推荐(3月25日前)。各学院团委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和推报,评选出院级十佳大学生,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向校团委推荐校级候选人,每500人推荐1名,不足500人按照1名计,兼顾十个类别且每个类别不超过2人。 2.个人自荐与他人推荐(3月30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直接向校团委提交报名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视为自荐。学校教师及社会人士可根据评选条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向校团委推荐。自荐和他荐的,需提交详实的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且经过校团委确认后,方可列入候选人名单。经确认有效的候选人总数控制在5名以内。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 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1);(2)“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3)被推荐人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2021年度校级及以上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都只需提供电子版,按照时间节点,以学院为单位文件统一压缩后发送至tw@ahpu.edu.cn,联系人:张祖柏、孙琳瑶,联系电话:0553-2871209。 五、评选流程 1.初审(4月6日前)。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人材料和事迹进行线上审核,确定不超过20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和基金会网上同步进行公示。 2.候选人展示(4月11日前)。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微信号ahgcdxtw)和 校友会(微信号ahpuxiaoyouhui)按候选人姓氏笔画顺序同时展示候选人事迹材料。 3.终审(暂定4月15日)。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领导、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结合候选人个人事迹、现场汇报等方面,依据品行高尚、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和全面发展的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进入终审答辩的同学需准备汇报PPT,每人控制在7分钟以内。 4.报批。终审结果在校园网和基金会网公示无异议后,先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再报校党委审定批准,确定最终结果。 5.表彰。学校结合有关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获奖者,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择优推荐参加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 十佳大学生及其提名奖获得者分别获得由安徽合力叉车集团提供的奖金5000元、1000元。 六、选树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做好选树先进典型的宣传,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2.认真推荐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材料,扎实做好选树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和公正。如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附件:1. 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doc
教育发展基金会 共青团 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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