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团学系统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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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团学系统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4 浏览次数: 1538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校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共同研究决定,分配30个指标(包括10个国家级一般项目和20个省级项目)用于支持学团系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要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我校本科学生(建议以一、二年级为主)申报,同一个学生此次只能主持申报1项。

2.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同一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团队申报,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两位。往年大创项目延期超过1年仍未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项目指导工作。

3.各申请人充分理解《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中“填表说明”,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

4.校团委将参考学校评审依据(附件2),严格把关,按限额评议、推荐,并进行公示。

二、项目指导老师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指导老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实践育人导向和创新创业目标;

2.论证充分,研究计划切实可行,项目实施对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指导教师要求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双百”“青苗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优先

4.项目指导老师主要对象为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全体辅导员、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等。

三、项目结题条件

在严格落实《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13〕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17〕24号)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校团委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团学系统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级一般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结项

1.发表论文: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或通讯);

2.媒体报道:项目成果被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报道1篇。省级及以上纸质媒体一般指的是由省直部门主办或者主管的官方媒体,例如安徽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科技报、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安徽工人报等;以及省直部门的官网首页等。具体由校团委报宣传部认定。

3.学科竞赛: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指导教师且项目组成员参与,成果在B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两项,或B类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4.其他与前3项相同或相近等级别成果的。

(二)省级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结项

1.满足国家级一般项目结项条件的,即可结项;

2.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1篇(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或通讯);

3.媒体报道:项目成果被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报道1篇。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一般指的是由市一级部门主办或者主管的官方媒体,例如,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等。其中,校级官方媒体等同市级官方媒体。

4.学科竞赛:项目指导老师为第一指导教师且项目组成员参与,成果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两项,或B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一项获得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等省级表彰

5.其他与2.3.4项相同或相近等级别成果的。

四、其他

1.立项为团学系统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师生须围绕立项项目主题参加2022年“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或者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教务处鼓励支持持续打造项目,代表学校参加更高级别的赛事。

2.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将申请材料(附件1.2)于5月6日前报校团委。联系人:苏醒;联系电话:2871209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参考依据.doc

 

共青团 委员会

2022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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