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征集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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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征集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浏览次数: 200

各代表团、各代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报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定于2022年11月召开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

学代会(研代会)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是广泛调动全校青年积极性、激发青年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经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审议委员会讨论,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出方式

提案实行团体提案个人提案两种方式。团体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提出,个人提案可由全体学生(研究生)代表提出。学生(研究生)代表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个人提案或以多名代表的名义提出联名提案。提出联名提案的,发起人应作为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其余代表应依次签名。各代表团须统一提交团体提案(不少于一份)个人提案(不少于两份)

二、提案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案不符实、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由 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以各代表团为单位进行征集提案,并审核确定是否立案。
    2.提案可由个人或团体提出,提案人为学生(研究生)代表,团体提案须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事-案(一张表只登记一个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3.代表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反映学生的共同意愿,代表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代表提出提案前应深入学生中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广大同学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行使民主权利。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提案名称,提案内容以及解决方法。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要紧紧抓住提案收集工作这个契机,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关注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为学校各方面建言献策的优良素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四、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1.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

2.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

3.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

4.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五、时间安排

   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提案收集工作,真实详尽填写提案征集表,并将提案表整理后于2022年11月10日 14:00前,以代表团为单位,学代会将电子版代表提案征集表发送至校学生会负责人邮箱1248563614@qq.com,研代会将电子版代表提案征集表发送至校学生会负责人邮箱136106573@qq.com.
    望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本着民主、及时、高效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提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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