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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2-15 浏览次数: 1668 |
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各学院学生会: 为全面总结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根据《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时间 校级学生会述职暂定3月1日下午,院级学生会述职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述职评议地点 青年中心面对面(团委206会议室) 三、述职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 四、述职评议内容 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五、述职评议方式 述职评议分校院两级进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团委(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六、述职评议流程 1.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考核表》(附件)。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认真撰写表格,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学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表格电子版于2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电子邮箱:1248563614@qq.com 2.听取述职汇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评议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听取汇报。评议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3.结果公示 述职评议结果将于 团委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部长述职评议程序参照校学生会有关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执行。学院述职评议结果3月15日前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阮友慧 电子邮箱:1248563614@qq.com 4.结果运用。评议等次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在团内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推荐参加青马工程培训班等事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予以劝退、免职。 附件:1.关于印发《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考核表.doc
学生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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