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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 第十一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2-27 浏览次数: 2814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学校“三全六专”育人工作,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实践育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拟在全校范围内招募第十一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募。 二、报名资格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素质过硬,作风优良; 2. 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热爱志愿服务,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干和奉献精神; 4.原则上应参加过“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下乡”、运动会、迎新、网络文明、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科普、文明城市等志愿服务; 5.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曾受过违纪处分。 三、招募名额 校团委发布10个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招募2-3名负责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四、遴选流程 1.宣传动员(3月3日前) 校团委通过团委网站、团委和学生会微信公众号以及“到梦空间”等发布通知,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积极转发动员。 2.个人申报(3月5日前) 学生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推荐,于3月5日前将纸质档交到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师生活动中心204),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nzyfwzx@163.com。 3.考核选拔(3月10日前) 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师生代表等组成评审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资格审查、面试竞聘,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4.项目实施 重点项目由校团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支出。由负责人自行招募核心成员及参与志愿者,2023年全年接受校团委不定期督导以及年底的评估验收。项目启动时,校团委提供必要的物料和标识,对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五、考核与激励 重点项目在2023年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招募志愿者总数不少于50人,发布3篇及以上新闻稿或推文进行宣传报道。2023年底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重点项目,追回项目奖项和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中参加国家级、省级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奖励。 附件1: 第十一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负责人申报表.docx 附件2: 第十一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一览表.xlsx 共青团 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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