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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第十二届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19 浏览次数: 1496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教职工志愿服务团队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10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 2.道德品质高尚。模范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乐于助人,诚信友善,见义勇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3.业务素质优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积极投入,表现突出,模范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4.热心志愿服务。长期坚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校园创建、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项目。 5.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甘于奉献,勇于担当,表现突出,在师生中和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示范作用。曾获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6.2022年度文化课考试均达到合格以上,无违纪行为。 四、推荐方式 每个学院择优推荐2-3个典型事迹材料,校团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报送要求 1.报送第十二届学生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的文字材料以1200字左右为宜,材料按照附件表格形式填好,电子表格以“××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学号”命名。 2.电子档于3月26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邮箱qnzyfwzx@163.com,表格纸质材料(盖学院团委公章)于3月27日统一交到师生活动中心204。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要深入调研本组织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学生典型事迹,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挖掘,重点突出和展现实践育人、奉献社会等方面的精神面貌。 2.报送的典型事迹材料要突出其在学雷锋活动中的典型,避免写成简单的个人总结和一般性的先进事迹。 3.往届已经表彰过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再重复报送。 4.学校对评选出的“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予以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栏等方式展示事迹。
共青团 委员会 2023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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