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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两红两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20 浏览次数: 12566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落实“三抓”工作要求,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文件和团省委评选表彰相关要求,校团委拟于在2023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2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2022年度校级“两红两优”(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为全校已正式成立的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教职工团支部;优秀团员评选范围为全校所有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范围为校院班三级团组织中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 二、申报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智慧团建”系统运行良好,组织完善。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在“三全六专”育人实践中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在落实全校共青团重点工作上成效明显,在2022年度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为优秀等次,且学院团委负责人在2022年度综合考核中也为优秀等次。 (4)班子建设好。团委班子建设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学院具有较好影响。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健全。依章程、按期、规范换届。支部委员会坚强有力,团支书称职,支部委员分工明确。认真落实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智慧团建系统有专人维护,组织信息完备。 (2)制度完善。规范坚持“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团费,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规范使用“ 团支部工作手册”,在年度抽查中不合格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 (3)活动丰富。认真落实学校“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各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类学术、科技、文体活动。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强吸引力。团日活动规范、有特色、效果好。 (4)作用明显。团员的先进作用,团干的表率作用,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青年向团组织递交入团志愿书、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志愿书的比例高。团支部在落实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中,组织有力,并取得良好成绩。支部成员全部为注册志愿者。原则上组建1支以上志愿服务团队,1支以上社会实践团队。青年大学习参评学年平均参学率95%及以上。 (5)改革创新。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并巩固改革成效。建立团支部、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团支部活力提升活动。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工作,建立并规范管理运维班级新媒体平台,支部成员关注校、院团委官方新媒体平台。 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校团字〔2020〕16号)精神,在2022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中,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资格。 3.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要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2)品格要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20小时/年。 (3)作用要突出。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体现团员先进性。带头参加团日团课等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无缺勤记录。在网络空间中积极传播正能量,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影响。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获“优秀”等次。 (4)在“三全六专”育人实践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团员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位列所在班级前50%或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所在班级前50%,且无补考科目。青年大学习参评学年平均参学率95%及以上。 4.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具备本办法中所列的“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主要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总要求,上年度担任团干部。校级或院级青马班结业(获校级青马班优秀学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青年大学习参评学年平均参学率95%及以上。 (2)工作要勤奋。本领过硬,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创造,积极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突出。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获“优秀”等次。 (3)作风要扎实。带头密切联系青年,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热心为青年服务。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带头严格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三、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团委均可申报。 2.五四红旗团支部按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数15%的比例申报;上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可额外增加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指标。 3.“优秀共青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的10%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员数的3%评选;上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可增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各1个。 4.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名额单列,按学生组织人数的10%核定“优秀共青团员”指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成立功能型团支部满一年的(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按团员数的3%核定“优秀共青团干部”指标。学生社团“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单列,按社团团支部总数的3%核定,上年度获十佳社团的优先推荐。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推荐名单,由校院两级团委审核推荐。学生社团的推荐名单,由校团委社团管理科审核推荐。 5.以上比例涉及到的名额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6. 在多个团组织任职的学生只可选择一个组织参评,同一名学生不可同时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汇总表(附件1-5,纸质盖章件1份+电子版)。 2.评选结果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学院团委要在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校团委203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ahp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团内推优”,申报材料采用普通A4纸,正反面黑白打印即可。每个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顺序排列好,用长尾票夹夹住,请勿装订。联系人:孙琳瑶、汪炜桀,2871209。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团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团内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保证有效开展。 2.把握原则,严格程序。必须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评议,不能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学院团委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负面影响的,将酌情扣减相应优秀指标。 3.全面动员,做好宣传。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每名团干部真正了解到工作的实施程序和重要性,并使广大团员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标准的重要性。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评选标准作为团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附件5:2022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汇总名单.doc
共青团 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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