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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2022-2023学年新社团成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4-28 浏览次数: 559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严格学生社团注册准入,促进学生社团的多彩发展,使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中来,根据《 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校团字〔2022〕13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新学生社团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服从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学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2.由20名以上(含20名)在读学生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3.明确申请社团类别(包括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其他类),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5.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社团发起人申请; 2.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指导教师初审确认; 3.社团管理科核查相关材料; 4.组织开展新学生社团成立答辩; 5.校团委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6.学校审定后公示。 四、时间安排 1.4月28日——5月10日,社团发起人准备相关材料。 2.5月12日前,社团发起人向校团委提交《 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附件1)、《 学生社团社长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3)、《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4),其中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校团委社团管理科邮箱2078027818@qq.com(邮件备注:新社团成立+社团名称); 3.5月下旬,校团委会同党委学工部组织开展答辩会。社团发起人需准备PPT汇报(6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提问。 4.5月底前,校团委将答辩结果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公示。 5.本学期为新社团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由社团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正式宣布社团成立。 联系人:甘曼宁,2871209。 学工部 校团委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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