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8号
关于举办校第五届“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纪念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其取得的成效。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皖教秘【2012】106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经研究决定,由学生处、校团委共同举办我校第五届全省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比赛安排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会,推荐1—2名选手参加比
赛(受助者优先推荐), 并与4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含电子版)报送校团委。联系人:张祖柏,比赛地点:学术报告厅,时间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学校将在获奖同学中推荐1—2名同学参加皖南片半决赛,根据有关通知要求,报名参加半决赛时,同时报送初赛影像光盘。
四、有关要求
1、参赛者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受助者结合学习和生活,言之有物,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形式不限,可一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2、请参赛者脱稿并用普通话演讲,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演讲现场全程录像。
3、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