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团员意识,引导团员青年在校园文明创建和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校集中开展2012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
㈠教育主题和主要内容
1、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以“青马工程”为核心,开展马克思主义专项传播,引导团员青年增进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感,坚定马克思信仰;举办“与信仰对话——社会观察领航行动”,帮助学生认清国情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引导学生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以纪念建团90周年为契机,组织优秀青年典型举办“与信仰对话——我的青春我的团”主题报告会,引导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在团员青年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2、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塑造美丽心灵”系列活动:按照团字〔2012〕年2号“关于组织团员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
学雷锋活动中去,并使之常态化。评选、表彰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
3、“全省十佳大学生”推选活动:在全校团员学生中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和激励更多的同学发奋成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选出1—2名在思想道德、科技创新、文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型学生,由校团委组织推荐参加“全省十佳大学生”评选。
4、继续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明确团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团员的责任与使命;明确团员的角色与意识;各学院组织2011级团员《团章》学习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校团委将组织全校竞赛活动(每学院30人,原则上要求2011级团干部参加,具体名单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4月18日前报校团委办公室)。各团支部组织好主题团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团誓词、唱团歌、举团旗等活动,强化团员意识教育。
㈡教育形式和有关要求
⑴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要引导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评议教育的内容,对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重点在理想、信念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自己是否坚定“一生忠诚跟党走”的决心与信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保持共青团员的蓬勃朝气;检查自己是否在生活、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干部除了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团员作用发挥的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自己是否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雷锋、团员创先争优活动及团的各项重大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是否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⑵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重点指导好团支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将此作为本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的重点考核内容。
⑶各团支部在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塑造美丽心灵”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挖掘身边班级团支部学雷锋鲜活的典范,做好活动总结媒体宣传,大力宣传好身边涌现出的学雷锋典范,使其影响带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学雷锋活动,促进我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⑷团支部要继续认真贯彻《团支部组织生活实施意见》;团内“评优”、“推优”;班级团支部定期选举换届制度,将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通过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院团委要安排人员深入支部指导检查。
二、团员民主评议
㈠评议原则和评议方法
1、评议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工作,重在提高,贵在团结。
2、评议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组织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先评议团干部,后评议普通团员,在时间上力求紧凑,不要拖沓。要求每个团员都必须参加评议,不能漏评。
㈡评议内容
1、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2、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3、能否正确履行团员义务。
4、参与“三会一课”的情况。
5、参加第二课堂的情况。
6、能否自觉践行“三做”育人理念,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是否在校园文明创建和学风建设等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7、是否关心集体、关心同学,有无违纪现象。
8、能否自觉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㈢评议标准
此次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团员的条件
符合良好团员的标准(见下)和《学生手册》中“关于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办法”中规定的条件,经民主投票方式推选产生。
2、良好团员标准
⑴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文明督察、学风督察中无不良记录。
⑵符合《团章》第一、二、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团的干部还必须具备《团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所规定的条件。
⑶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自觉地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创先争优带头作用。
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场合不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⑸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政纪、法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⑹正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动缴纳团费。
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3、合格团员标准
⑴符合《团章》第一、二、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团的干部还必须具备《团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所规定的条件。
⑵能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和政策,基本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基本能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⑶第二课堂活动和组织生活基本能按规定参加,能按时缴纳团费。
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4、不合格团员标准
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⑵对他人漠不关心,当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
⑶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团员的作用,甚至起不好的作用。
⑷在校园文明督察、校风督察中有不良记录。
⑸不能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㈣评议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4月6日-4月26日)
结合评议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塑造美丽心灵”系列活动;践行学校“三做”育人理念;开展戴团徽、唱团歌、举团旗、开团会、学团章,重温入团誓词教育活动。
2、自评互评阶段(4月26日-5月10日)
自评和互评在团支部(班级及其它学生组织)和团小组(寝室及其它学生组织)范围内进行,在主要谈缺点、谈不足的同时,善于发现团员的优点。自评时,先写出自评材料,后在会上自评。互评时,对照评议内容以团小组(或寝室)为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形式自由活泼,要求评议有深度、评议有记录。评议结果上报团支部。所有团支部成员对各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评议,研究确定每个团员的评议结果。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团员数的20%。
3、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推荐(5月10—5月23日)
按照学生手册中“关于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办法”,评选2012年度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按团员数的5%评选)。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通过民主投票(采取差额投票形式,至少差额1名)产生,候选人可采取个人自荐、团支部协商推荐或十名以上团员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4、总结提高及组织处理阶段(5月23日—6月8日)
各级团组织须对此次民主评议进行书面总结。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的团员由团支部进行教育整改,并责成六个月内改正,后经评议仍为“不合格”者,则取消团籍。
三、团籍注册
㈠注册条件和方式
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经团员民主评议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团员均可注册,经团员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责成六个月内改正,后经评议为合格的方可注册。注册时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自行组织,可以团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
㈡注册时间
集中注册时间为5月23日—6月8日。
㈢工作内容
1、清理、更换破损团员证。
2、清理、汇总受到纪律处分的团员名单。
3、检查、清理2011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情况。
4、收缴2012年上半年(两季度)团费。
5、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注册。
6、根据团员注册情况,建立并更新团员档案(Exel电子文档,包含要素:姓名、性别、学院、班级、寝室、寝室电话、联系电话、备注等),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7、发展新团员和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是我校共青团系统思想引领的重要工作。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及时向本单位党委专题汇报,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意见,保证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有序进行。
2、把握原则,严格程序。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在民主评议阶段,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不能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
3、全面动员,做好宣传。要向广大团员讲明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其必要性,进行全面的思想动员,从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学习实践、评议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好学习实践、评议中发现的先进典型。
4、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本次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的总结工作。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结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进行,优秀团员(团干)、先进团支部评选结果(经所在学院进行公示)与团员民主教育评议活动的总结材料于6月8日前报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抄送:团省委、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