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全体代表: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校同学在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充分反映广大同学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届学生会工作提供参考,以更加有效的体现学生组织的作用,本次学代会鼓励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积极献计献策,在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上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凡是学代会正式代表均为提案征集对象,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提案工作由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学筹备工作组和各代表团团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全体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与执行。
二、提案内容
有关我校同学学习、生活、实践、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代表将同学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提案中明确提出。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三、提案要求
1.提案报告反映的问题应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学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产生;
2.提案报告应包括提案人、案由和解决方案等内容;提案一事一案,不能一案多事;提案要求书写工整,案由及提案内容简明扼要(例表见附件1);
3.提案表中的案由包括对于提案问题的分析、提案问题背景的事实调研资料、对于问题产生原因的各方面分析等内容;
4.提案表中的建议解决方案即提案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措施,并且对于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措施须提供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
5.提案报告要求行文流畅,有理有据,不得出现语法错误和原则性错误;
6.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提案征集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
2.上交提案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
3.纸质版提案上交地点:
学生会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207)。
电子版提案上交邮箱:1548221386@qq.com。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