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校团委指导下,经校学生会委员会研究,报经校党委同意、省学联批复,决定召开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8年11月9-10日(星期五、六)
二、大会地点
大会地点:
学术报告厅、校团委青年中心
分会地点:各学院会议室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审议
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
学生会章程》(草案);
3.选举产生
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4.听取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代表团要按照学代会筹备工作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学代会代表及有关同学参加会议;
2.会议期间要自觉遵守纪律,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代表的风采。
学生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附件1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日程安排.doc
附件2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组成及代表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