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年“校园十佳歌手” 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3   浏览次数: 591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时维三月,春风拂面。为推动我校文艺事业发展,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给在校大学生提供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舞台,经研究,举办 2020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放歌 共抗疫情

二、活动对象

除往届十佳歌手外的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流程

1.海选(4月10日前)。由各院团委、学生会统一组织。参赛选手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微信“小打卡”程序发布作品。各学院组织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选拔出1—4名同学进入复赛。海选后有一轮复活赛,在海选中各个学院未进入复赛的选手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例如:提供市级以上声乐类比赛证书),经二次审核后,按一定比例进入复赛。

2.复赛(4月19日前)。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实施。进入复赛选手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微信“小打卡”程序发布作品。由校内外专家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分数高低,选拔出进入决赛的16名选手。

3.决赛(根据线下开学时间再定)。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实施。根据大赛安排有序准备好决赛前各项事宜。其中,进入决赛选手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班级、社团、学院)开展声乐知识普及宣讲、互动,并在网络上进行展示,推动形成良好的美育教育氛围。相关活动情况作为选手进入决赛的评分参考之一。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十佳歌手最佳组织奖最佳潜力并赋予第二课堂学时“冠亚季军”积极向省级、国家级音乐大赛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参赛节目类型、演唱类型不限唱法不限。

2.参赛节目要求健康向上,富有正能量;主题突出,具有表现力;雅俗共赏,富有艺术性;无低俗、不良导向的节目。

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十佳歌手的初赛和复赛依托于互联网,改变了传统选拔方式,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优中选优。所有选手须自行熟悉“小打卡”程序的各项功能,发挥最佳状态。

4.在正式比赛开始前,需要在小程序主页设置页面,将自己的昵称改为专业班级+姓名,发布录歌时,标注所唱曲目。

5.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应当诚信比赛,在比赛中应以自己真实的嗓音进行比赛,直接在“小打卡”程序中进行演唱录制并上传,不得使用任何录歌软件。若赛后审核中发现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院。

6.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将海选结果于4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2921710983@qq.com,命名为“XX学院+十佳歌手”。联系人:陈老师(0553-2871209);徐同学(18355270578)。

未尽事宜,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共青团 委员会

                                    学生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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