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23年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3   浏览次数: 6858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青年志愿服务融入学校“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工作,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实践育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积极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23年度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 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

2. 优秀青年志愿者,10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

2.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社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3.原则上参加过“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下乡”、运动会、迎新、网络文明、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科普、文明城市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20小时,在同学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向上。2023年度文化课考试均达到合格以上,无违纪行为。

(二)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除满足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30小时。

2.具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事迹,在校内和社会中产生较大影响力,原则上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受到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获得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3.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身边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2023年度文化课考试成绩占专业前50%,无挂科、违纪现象。

5.往年获评十佳志愿者不在参选范围内。

四、实施步骤

1.申报(2023年11月15日前)

学生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团支部申请。团组织也可以直接提名推报,并由团支部同意推荐,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推荐,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和盖章版成绩单。由各学院团委汇总盖章并附纸质档(附件2),于2023年11月16日前纸质档交到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新操场主席台对面)。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2423989394@qq.com。

2.评审(2023年11月24日前)

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师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入围决赛的20名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参与现场答辩。

3.公示

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0名,并将通过校团委网站、团委微信等进行公示。

4.表彰(2024年3月5日)

举行颁奖仪式,表彰 2023年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入围志愿者骨干进入 青年志愿者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高层次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指标限额

 “优秀青年志愿者”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团委按不高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总数7‰的比例申报,不足3人的可推报3人。每个社会公益类学生社团团支部可另行推报不超过3人,学生社团推报名额不含在学院团委指标内,但需从学生所在学院团委统一推报。

 “十佳青年志愿者”需兼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推报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人选中择优推荐,每个学院不超过2人。


附件1: 2023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3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 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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