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秉承“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理念,切实推动科研育人、实践育人,进一步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挑战杯”等全省、全国赛事遴选培育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与青春同梦,与创业同行
二、参赛对象
凡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赛事分组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发展趋势,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享、共融,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经济合作带建设,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形式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鼓励参赛者为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该类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五、活动日程
(一)初赛阶段(2023年11月)
各学院举办初赛,按照总数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总数3‰、不高于本学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总数6‰的标准,择优推荐能够代表本学院特色和水平的项目,于2023年11月底前,将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附件4、附件5(纸质、电子版各1份)上报学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qtw@ahpu.edu.cn,纸质版送至1教202办公室。
(二)复赛阶段(2023年12月初)
复赛采用评委评审打分、合议的方式,评选出入围决赛作品。
(三)决赛阶段(暂定2023年12月中旬)
决赛采用团队答辩形式,评委打分、合议的方式确定获奖作品,并由评委合议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根据作品所属学科专业、竞争力、得分等综合考虑推荐)。
六、奖项设置
1.大赛组委会将综合各学院对竞赛的组织动员、报名培训、参赛作品数量、获奖数量和等级等情况,以学院为单位设“合力冠军杯”1个、“合力优胜杯”2个,对获奖单位按规定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励。
2.学校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对象为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其中,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按照规定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3000元、1000元项目经费支持。所有获奖作品荣誉证书均列明指导教师。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际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专业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2.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效果,通过线上线下互相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竞赛氛围,提高学生对竞赛的认识,促进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3.创新形式,注重协同。整合资源、系统谋划、持续推进,注重将“安徽合力杯”竞赛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科研成果、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提升参赛作品质量。
联系人:张亚暾;电话:18325327587
附件1 “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要求.docx
附件2“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合力冠军杯”“合力优胜杯”评选细则.doc
附件3 “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清单.xlsx
附件5:“安徽合力杯”
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院级组织情况一览表.xlsx
校团委 教务处 科技处 学生处 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