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省委《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
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我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评选工作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校团委组织专家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若干名,并综合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和1个科创团队参加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评选。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挖掘,认真遴选。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性(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2名“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和1个“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队;各校级学生组织限报1名“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1);
(2)《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2);
(3)《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附件3);
(4)学习成绩单;
(5)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6)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命名,于2月2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琳瑶 联系电话:18855317360
邮箱:tw@ahpu.edu.cn
附件1《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
附件3《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doc
共青团
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