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6   浏览次数: 3630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省委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 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我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评选工作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校团委组织专家评选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若干名,并综合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1个科创团队参加2023-2024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评选。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挖掘,认真遴选。推荐人选应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典型示范性(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2“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和1个“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队校级学生组织1“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1);

2)《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2);

3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附件3);

4学习成绩单;

5)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

6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电子

相关材料电子版“学院名称+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命名,于221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55317360

邮箱:tw@ahpu.edu.cn

 

附件1《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doc

附件3《 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doc

 

共青团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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