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教育研究基地管理制度

发布者:文才新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220

    为加强对 体验教育研究基地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地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的价值教书育人的功能,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基地管理人员发现基地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杜绝浪费。

    二、凡利用基地进行教学、训练、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基地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基地内设施包含心理行为训练设施、野战运动设施、探索历奇体验设施、绳结展示和体验设施、先锋工程设施、生态劳动体验设施及体验教育文化观赏设施等,使用基地须报场馆中心备案,并由研究中心指派专业人员操作

    四、基地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基地设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五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基地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钥匙由基地管理员专人保管。

    六、进入基地内的所有人员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设备、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严禁在基地内随地大小便。

    七、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基地管理责任人员负责及时关灯、拉闸,并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复原。关闭场地,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八、严禁个人私自进入基地,严禁翻越护栏、破坏护栏等行为,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由体验教育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体验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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