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教练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 2010-08-02

 

3.2 教练员队伍建设

 

3.2.1 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工作职责(试行)
1、负责组织实施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任务,努力树立品牌,为校争光,为 争创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大学添砖加瓦。
2、负责指导运动队的建设,制订各项任务,实施目标管理。
3、选聘主教练、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实行主教练员负责制,制订考评标准,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4、负责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5、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开办各类中学生运动员冬(夏)令营,为各运动队源源不断地选送各类优秀运动员,实现大中学运动员一体化。
6、负责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检查、训练计划的落实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对运动训练过程进行科学监控。负责运动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文化学习。
7、负责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参加国内外运动训练等各类学术交流。
8、负责校际对外竞赛,有计划组织参加国内外大型赛事。
9、负责对外筹集资金(赞助),建立运动队奖励基金,制订教练员、运动员奖罚制度,有效提升运动队的综合竞争实力。
10、对教练的工作情况给予评定,纳入综合考核、提薪、晋职、评优的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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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3.2.2 运动训练工作规范(试行)

  为抓好学校运动队建设,不断提高运动训练管理和竞技水平,努力打造学校体育工作对外品牌,为校争得更大荣誉,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教练员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努力学习,掌握本学科领域和训练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训练水平。
二、加强运动队建设,关心爱护学生,注重政治思想和队规、队纪教育,教练员应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三、服从体育学院和系的工作任务安排,认真钻研业务;应严格按训练课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训练地点,做好准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训练课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处理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四、教练员在训练时应做到服装整洁(不准穿便服、便鞋)、举止自然、仪态端庄,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五、教练员应根据各队实际,因材施教,选用科学、先进的训练方法,使用现代训练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应根据训练大纲、训练计划认真备课(包括课时训练教案、有关器材的准备和参考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携带训练计划训练,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加强业务学习,各队定期组织业务会诊、训练点评、训练示范课;专题讨论、专家讲课、外出观摩等业务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运动技术现状和动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各队作好运动员档案工作
1、 建立运动员训练档案。
2、 建立运动员成绩档案。
3、 建立运动员后备人才档案。
八、各队作好教练员业务档案工作
1、 教练员自身业务评价及述职报告和目标责任书。
2、 制定多年及年度训练大纲。
3、 制定周期及赛前训练计划。
4、 制定课时训练计划。
5、 定期检查、评价、上交备案。
九、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训练水平
1、 各队必须保证训练时数10—16时/周。
2、 各队必须保证训练出勤人数90%以上。
3、 各队必须保证训练成绩逐年提高,有所突破。
4、 各队必须保证队员学习、思想、训练兼顾全面发展。
5、 各队必须保证训练、赛场作风,杜绝违纪现象。
十、加强运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1、 掌握运动员住址,联络方式并制表上交备案。
2、 教练员不定期的检查队员宿舍。
3、 加强与学生所在学院的联系,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4、严格禁止队员吸烟、喝酒、赌博、夜不归宿、在外租房等一切不良行为。
十一、抓好后备人才的梯队建设,各队应建立生源档案和后备人才基地,定期举办训练营活动,各运动队要有长远规划,作好队伍的吐故纳新,新老交替工作,使队伍永葆兴旺盛势的状态。
十二、各队应加强服务意识,运动队有义务服务于校内的群体活动,各队每学期一次与同项目协会或普通学生进行一次联谊活动,辅导或交流,带动群体活动的开展。
十三、各队应积极寻求商业赞助。
十四、系主任对本系教练员每年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为教练续聘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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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职责及要求(试行)

(一)主教练的职责

以训练育人为宗旨,为人师表为己任,加强政治思想和行为规范教育,严格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1. 主教练是各代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全面管理者,负责考核和检查教练员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运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业务学习、科研和制定所带项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调动各教练员的积极性、指导和监督教练员的训练管理。
3. 发扬民主、协调各教练员的训练工作、主持召开教练会、赛前动员会、总结会。依据我校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培养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本队的招生和建设,要有具体的目标和设想,要积极探索选材方法和标准,力争做到点面结合、对口辅导,提高生源质量。
4. 组织好参加市高校以上的比赛、负责审核参加比赛运动员报名,督促参加领队会、做好临场指挥、交通、生活安排等相关事宜。
5. 根据《训练大纲》和比赛任务,结合运动队的实际训练水平,认真制定年度、学期、周和课时计划,定期进行工作小结,科学的实施和控制训练、比赛的全过程。
6.自觉学习运动训练新理论,不断改进训练方法和手段,结合工作实际,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训练实验和科研,努力将研究成果指导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和效益,并注意对年轻并有前途的教练员的培养,促进教练员队伍的更新与提高。
(二)教练员的职责
1. 加强教练员的岗位责任制,教练员是对运动员全面管理的负责人,如运动员违犯校规校纪及运动员管理条例,也要追究教练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对于管理上和训练上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2. 加强教练员管理力度和责任。对运动员住宿管理,由各队教练员、不定期对运动员宿舍轮流检查,值班做好记录。
3. 教练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高标准、严要求地搞好学校代表队的训练工作,并积极支持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4. 教练员应努力做到(五员):训练时的教练员,比赛中的指挥员,思想工作的指导员,生活上的管理员,招生工作的宣传员。
5. 教练员应在训练时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原则和方法,训练时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并注意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运动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队风、作风、赛风。
6.主动配合高水平运动队员的班主任、辅导员,做好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日常生活、就业指导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教练员认真执行学校及体育学院对运动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运动员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文化学习、运动能力及比赛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思想品德差、学习不努力,成绩不及格、训练不积极、成绩下降及不服从管理的运动员进行处罚,对表现好、成绩优秀的运动员进行表彰奖励。

8. 教练员根据各队情况及时做好运动员的补充工作,并按照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应的招生工作。

3.2.4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考核及有关规定(试行)

1.体育学院定期对教练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定量检查、评议和考核,其考核成绩是教练员年终考核、评优、晋职晋级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2. 教练员的考核以运动成绩、管理状态、科研成果、工作态度、训练考勤为主要指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按校体委的要求执行。
3.教练员年终考核连续二年评定优秀者,校体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定为及格者,具备连聘基本条件;考核评定为不及格者,予以解聘。
4 .在任职期间,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体育学院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校体委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5.教练员考核的具体内容
1)训练计划:制定本队长期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和每日训练计划的情况。
2)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训练常规与训练要求的完成情况。
3)比赛完成情况:运动员经过训练,在运动成绩上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参加比赛的性质及取得的成绩给予量化评分。
4)教练员的业务能力:每年参加的业务培训次数、科研成果。
5)教练员职责:对工作的态度、运动员的管理。
(二)教练员考核程序
1)教练员的考核由主教练和运动训练系主任上报有关教练员完成考核内容情况,由体育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教练员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考评。
2)考评后由训练教研室主任将考评结果提交体育学院院务会复评,最后由体育学院院务会决定对教练员进行续聘或解聘。
3)对符合要求和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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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3.2.5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调动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训练竞赛工作积极性,提高训练水平和竞赛成绩,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运动训练竞赛特点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水平运动队的对象及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目前拟定试办的高水平运动队
1.学生武术队;
2.学生健美操队。
(二)按《教学训练大纲》和年度训练计划经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指导小组审核和校教务处审批的训练任务,列入教学工作量计算范畴。
(三)年终考核时,达到训练竞赛目标的训练任务,按本办法计算年度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一)课堂教学:备课、理论课、训练课、教学比赛、早操及辅导;
(二)竞赛活动:赛期训练、准备会、研讨会、正式比赛;
(三)招生工作:测试组织、现场测试、成绩统计;
(四)训练管理与医务监测:体能测试、医务监测、技术分析。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课堂训练
1.日常训练与课时计算办法
1)武术队每次训练课(2.5学时)按3课时计算;
2)健美操队每次训练课(2.5学时)按3课时计算;
2.赛前(或集训)训练课时计算办法
1)全天训练课(6学时)按8课时计算;
2)早操超过1学时按1课时计算;
3)特殊情况下训练课时,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竞赛活动
1.省、市级竞赛
1)每场比赛按3课时计算;
2)驻会比赛每天按4课时计算;
3)校内竞赛按每场2课时计算;
2.全国性竞赛和省外竞赛
1)武术队每天按4课时计算(旅差和休息除外);
2)健美操每天按5课时计算;
3)每天比赛二场按5课时计算。
(三)招生工作和训练研究
按实际工作学时×0.8(系数)计算课时。
四、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一)学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训练教学工作量每年年终由体育学院训练办公室核算;
(二)年终由各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填写《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教学工作量登计表》,经各队领队和分管竞赛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呈报体育学院。
(三)课酬标准以当年学校课酬标准为准;
(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教练员的课时×0.8—0.9(系数)
(五)领队和工作人员的课时×0.6—0.8(系数)
(六)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年终课时酬金列入教师年终课酬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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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3.2.6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提高训练质量及我校运动水平,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经校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为做好此项工作,使教练员聘任制度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制度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1、深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制度的改革,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水平;
2、通过努力,切实提高训练质量和运动员竞技水平,在确保运动队整体水平在全省高校领先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国高校中具有较大影响并在国际有一定的影响。
二、竞聘原则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实行聘任制,总的原则是量化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优胜劣汰,竞争上岗,聘期一年。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坚持“四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办法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公开竞争,择优评聘。
三、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勇于探索,讲团结、讲奉献、讲正气,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具有高校或专业队执教的经历,且硕士以上学历;
4、竞聘者的专业必须与所要竞聘的项目一致。
四、竞聘岗位的设置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设置现状,为实现各运动队的竞赛目标,要合理设置教练员岗位数。暂设置的岗位数如下:
1、武术运动队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
2、健美操运动队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
并视运动员数量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1、个人申请。在满足竞聘条件的基础上,由竞聘者个人向体育学院分管竞赛训练的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
2、张榜公示。体育学院根据竞聘者的个人申请,把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由体育学院聘请各专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建议名单。
4、确定各项目代表队教练员名单。根据各专业评审组提出的教练员建议名单,通过院办公会议讨论,最后确定各项目代表队教练员名单,并张榜公示,一周内如无异议,上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备案。
5、凡被选聘上岗者,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发教练员聘书,聘期为三年。
6、凡被选聘上岗者必须签订“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目标责任书”。
7、凡在聘期内违反教练员管理办法者,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有权解聘。
六、竞聘具体办法如下:
1、主教练由体育学院面向全体教师进行招聘,体育学院院务会讨论批准。
2、教练员由主教练组织招聘提名,体育学院动训练系系主任和主教练考核,体育部部务会讨论批准。
3、 教练员任期三年,在任期内实行岗位职责制及目标管理。任期内对教练员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对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训练质量高、圆满完成比赛任务的教练员继续聘任。
七、应聘教练员的年度考核及训练课酬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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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健美操)基本情况一览表
姓名
职称与职务
运动等级
原运动经历与执教经历
杨菲菲
讲师
主教练
健将
原专业体操运动员,1989-1995年在芜湖市业余体校练习体操并入选安徽省体操队;1992年获安徽省第七届运动会女子体操全能冠军;1994年获“田坝煤矿杯”全国青少年体操锦标赛女子团体第四名;1995年获得“505杯”全国青少年体操锦标赛女子组团体第三名。1996-1998年入选国家体操队。1999-2001年为安徽省体操运动员,获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团体第七名;2000年被授予体操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2002年特招至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体育系,从事健美操专业学习,取得教育学学士学位,并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在大学四年里多次参加健美操大赛,并获得2002“西部阳光杯”第二届大学生啦啦队大赛第一名;2003“国色天香杯”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少年甲组三人第一名、女单第八名;2003“庐山杯”健美操形象大使二等奖;2004全国青少年健美操锦标赛少年甲组三人操第四名;2005全国健美操锦标赛竞技新人组女单第七名、混合双人操第二名等多项大奖。2004年被授予健美操项目一级运动员称号。2006年荣获安徽省第四届健美操比赛竞技组女子单人项目第一名。
2006年至今在 体育学院担任健美操专项课专职教师与健美操队总教练,一直从事本专业研究和教学工作,并连续获得国家级健美操指导员、健美操国家一级裁判员、体操国家一级裁判员等资格。在校执教期间带领学院健美操队获得多项比赛大奖。2007在安徽省大中专学生健美操比赛中获得高校组竞技健美操团体、六人操第一名、三人操、女子单人操第二名、混合双人操第三名;2009年在安徽省第七届健美操比赛大众组几乎包揽冠军,获得团体、男子单人、女子单人、双人操、三人操等多项第一及六人操第二名
 
 
 
李品仙
讲师
助理教练
二级
 
2001年9月-2005年7月,上海体育学院学习健美操和艺术体操训练,获得了艺术体操及健美操二级运动员及二级裁判员;2008年经教育部中国学校健身课程专业教师评审委员会授予拉拉队项目中级专业教师资格;2005年至今在 体育学院任健美操专职教师。
 
 
 
 
 
 
 
 
张淑华
副教授
教练员
 
曾多次带队参加安徽省高校健美操比赛,现从事健美操选项课教学
冯明荣
副教授
教练员
 
989年9月——1993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从事健美操训练;2003年6月——2007年6月,安徽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至今 任健美操专职教师。
颜小燕
讲师
教练员
 
1996年9月——2000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从事健美操训练,2000年参加安徽省健美操比赛获二等奖;2000年至今任 体育学院健美操专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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