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状况

发布时间: 2010-08-03

3.7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状况

3.7.1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质测试工作总结

    我校自2004年开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以来,在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和其他系部的大力支持下,以及体育学院领导的带领和本院教师的辛勤工作下,我校体质测试工作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学习,现在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且每年认真将体测数据上报教育部。现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体质测试仪器和测试环境的改善
    在2004年--2006年6月期间,我校当时拥有体质测试仪器一套,价值为5万余元,测试中心占地面积为120m2, 随着我校的发展和学生数的增加,当时的仪器已经不能满足测试工作的开展,并且测试中心面积较小,在校领导的关心下,体质测试中心又新购买了两套测试仪器,价值为10万余元,并且还购买了测试用的刷卡手持机,大大提高了测试的速度,减轻了教师的工作量。同时体质测试中心面积也相应得到改善,从原来的120m2到现在的450m2,并且我们还对体质测试中心进行了装饰,在测试中心的墙壁上张贴了宣传画,并对体质测试各个项目进行介绍,测试工作环境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二、体质测试工作的开展
    每年的测试工作都是从一开学就开始进行,将我们现有的老师分成五个组,每个组5个老师,后期为每组6个老师,每组安排一个组长,负责该组的测试工作,每组每人负责一项测试工作。前期的学生测试主要是按照原来的行政班级进行测试,每周测试五次,星期一至星期五,测试具体时间为每天的下午4点至6点,每周的测试工作都是在前一个星期安排好,然后通过发送通知到各院系,并且在当天测试的上午还电话通知到各院系。
    随着06年新仪器的投入使用,并且根据现在我校实行学分制的情况,如果按照原来的行政班级进行测试,则很难照顾到全体学生,于是,从2006年9月开始,我院学生体质测试实行网上预约,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测试,大大方便了学生。
在每个学年测试工作基本结束后,我们很快将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公布到校园网上。并且对待有些同学体质测试未测以及部分项目未测的情况,实行网上公布和发送通知到各个学院,督促学生完成体质测试,争取做到落实到人。
    三、体质测试规章制度的制定
    我校体质测试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执行,并且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与学生评定奖学金挂钩,如果测试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该学生将没有资格评定奖学金。实施初期,很多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因为体质测试成绩没有达到良好,而失去了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机会,所以在学生之间形成强烈反响,但是随着我们的宣传,学生对体质测试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并积极支持。
为了使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有序开展,每天学生测试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进行测试,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去进行测试,我们将要求到测试中心补办补测证明,否则将不予补测。
    四、奉献精神
    在2004年和2006年,我校当时只有一套仪器,可是随着我校的招生规模扩大,学生数不断增加,当时的仪器很难忙的过来,正常每天原定测试时间为下午4点到5点30分,可是由于学生数较多,同时在仪器频繁的使用下也会不时出现故障,所以每天实际上测试到6点钟以后,并且有时还要求教师利用节假日和晚上进行加班,可是教师们从没有怨言,在每天完成繁重的教学工作之后,还是认认真真的完成好自己的工作。

     总之,在我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校的体质测试工作得到了很好开展,同时学生对体质健康测试也相当重视,课余加强身体素质锻炼。因此我校近三年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的合格率都在98%以上。虽然我们现在测试工作开展的较好,但是还有许多不足,因此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提高。

体育学院体质测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3.7.2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文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现将我院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说明及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能够配合我部贯彻执行。    

一、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测试项目: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台阶实验、坐位体前屈。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表2)。
(七)评价指标及分值

组别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大学各年级
身高标准体重
10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30
选测一项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20
选测一项
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20
选测一项

注:身高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我校选测项目为表中黑体字。
(八)《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及方法见校园网体育部主页。
二、实施办法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标准》的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七)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教学部
                                200391

 

附表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样表)

姓 名
 
性 别
 
   
 
班 号
 
学 号
 
出生日期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毕业成绩
指标(项目)
成绩
得分
等级
指标(项目)
成绩
得分
等级
指标(项目)
成绩
得分
等级
指标(项目)
成绩
得分
等级
得分
等级
身高标准体重
 
 
 
身高标准体重
 
 
 
身高标准体重
 
 
 
身高标准体重
 
 
 
 
 
肺活量
体重指数
 
 
 
肺活量
体重指数
 
 
 
肺活量
体重指数
 
 
 
肺活量
体重指数
 
 
 
 
 
 
 
 
 
 
 
 
 
 
 
 
 
 
 
 
 
 
 
 
 
 
 
 
 
 
 
 
 
 
 
 
 
 
 
 
 
 
 
 
 
 
 
 
 
 
 
奖励得分
 
 
 
 
学年总分
 
 
 
 
等级评定
 
 
 
 
体育教师签字
 
 
 
 
 
辅导员签字
 
 
 
 
 

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本样表执行。
 
学校签章               年          

 

附表2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
 

姓 名
 
性别
 
   
 
班 号
 
学号
 
出生日期
 
原因
 
体育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签章(字):
                
                                                                        

注:高等学校的学生,“家长签字栏”由学生本人签字

 

 

 

3.7.3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关于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于2002年7月4日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于2002年12月12日转发了《标准》及《实施办法》并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具体步骤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从2003年新学年开始,我省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实施《标准》。
   (二)从2004年新学年开始,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标准》。
   (三)省教育厅将于2005年对各地实施《标准》的学校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我院对实施《标准》提出下列指导意见:
   一、积极宣传、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全院各系,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进行宣传,使全院师生员工都意识到实施《标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把实施《标准》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国家、省里的要求统一布置,制定实施计划,层层发动。从2003年新学年开始,组织学生参加“达标”活动。各部门之间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体育教学部负责培训师资,组织测试,数据统计工作;对经费、器材及体育教师评定工作量学院将予以保证。
   二、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学院要成立实施《标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辅导员、体育部、团委及学生体育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学院领导主要负责实施《标准》的部署,筹划必要的场地、器材和经费,把握实施工作的方向。教务处主要负责实施《标准》过程的计划调控及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措施的落实、评奖评优及奖学金的管理工作;体育部主要负责教学活动、指导锻炼、测试。体育骨干的培训及对测试数据统计的汇总及分析研究工作;辅导员主要负责本班实施《标准》的具体工作,团委、学生会主要配合做好实施《标准》的宣传工作及思想发动工作;学生体育骨干负责组织锻炼、协助体育教师进行测试工作。要定期召开学校及相关系部主管领导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实施《标准》工作。
   三、组织测试的几项具体工作说明
    1、大学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台阶实验、坐位体前屈,一、二年级学生结合体育考核进行测试,三、四年级由体育部单独组织测试。
    2、等级评定: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
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
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片》。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3、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
    4、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4.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早操、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获等级运动员
(3)、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4.2、对体育课、早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5、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学部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8.3.1体质测试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体质测试中心在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1.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编排每年学生健康测试工作进度,负责测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测试人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计算并发放体质健康测试工    作量。
3.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进行统计,并上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
4.对每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上报        部领导。
5.负责联系体质测试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
6.完成部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教学部
                                200391

 

3.7.4 近五年年体质测试成绩达标率统计表
 
 
2008-2009学年度

   类别
数据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合计
人数
1840
6877
6193
217
14910
15127
百分比
12.16%
45.46%
40.94%
1.44%
98.56%
100%

 
 
2007-2008学年度

   类别
数据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合计
人数
1627
6376
5873
142
13876
14018
百分比
11.61%
45.48%
41.90%
1.01%
98.99%
100%

 
 
2006-2007学年度

   类别
数据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合计
人数
1436
6181
5296
121
12913
13034
百分比
11.02%
47.42%
40.63%
0.93%
99.07%
100%

 
 
 
2005-2006学年度

   类别
数据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合计
人数
1017
6025
5216
95
12258
12353
百分比
8.23%
48.77%
42.23%
0.77%
99.23%
100%

 
 
2004-2005学年度

类别
数据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合格
合计
人数
845
4775
5274
107
10894
11001
百分比
7.68%
43.41%
47.94%
0.97%
99.0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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