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2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提供的“开行贷款毕业生名单”通知学生,务必在6月10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6月10日后,我们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读研学生务必在毕业当年11月19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 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计划确认书的签订
请各学院按照“农信社贷款毕业生名单”发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确认书》(附件2)。还款(计划)确认书我们已打印好学号和姓名,除表格部分、“贷款人(盖章)” 起以下内容不填,其余均手工填写。(学校不留存,学生自己复印一份留存)
学生携此确认书回生源地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完成还款计划确认书“贷款人”手续部分。
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已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不用再填写,向辅导员出示已盖完信用社章的还款确认书即可。
2、借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开除等情况时,应及时到助贷中心办理学信变更手续,并及时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方能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享受财政贴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1),并由学校助贷中心盖章确认。
注意事项:
1、有农信社要求毕业前提前还款的学生支付利息,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保留相关证据报请当地人民银行予以解决。
2、已提前还款的学生不用填写还款确认书,向辅导员出示还款凭证复印件即可。
3、外省的还款确认书、需要办理的 提前还款申请书以及学信变更单 由 各学院 集中收齐,于6月2日交财务处9003办公室统一办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