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校杯”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5-04-14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足球水平的提高,同时为本年度的安徽省大学生足球联赛选拔储备人才,根据2015年校体育竞赛计划,拟于四月下旬举办2015年 “校杯”男子足球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校团委、体育学院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54月—5   足球场

三、参加单位:

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四、参赛条件:

参赛运动员须系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思想进步,经校医院检查,身体适合参加激烈运动者(各队在提交报名表时须有校医院加盖的公章),同时各代表队请自行买好参赛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否则出现意外伤害,将自行处理。

五、报名规定:

(一)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22名。

(二)各队报名表(加盖本部门公章方为有效)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三)参赛队的比赛装备要求:

 1、各队必须备有一套统一的参赛服装和护袜,且号码醒目易辨, 服装不符合要求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2、守门员的服装颜色要与其它队员有明显的区别。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4、上场队员不得佩戴护腿板(包括守门员)。

 5、足球鞋须使用帆布面胶底鞋,不得穿任何材料的皮足。

 6、上场队员不得佩戴任何有框眼镜、项链、手链及戒指等饰品。

7、报名办法: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1542016001730交至第一田径场主席台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13665539968,联系人:老师。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三)每场比赛允许填报18名运动员,有7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

(四)每场比赛每队必须保证在比赛时间内至少有一名大一新生(决赛除外)。

(五)比赛中,如一队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六)比赛将严格按照赛程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15分钟不到者将直接判0:3负,如特殊天气情况下,比赛顺延。

(七)运动员被判罚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时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的红、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内。

七、比赛计分方法:

第一阶段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或弃权0分,各组积分前两名者入围第二阶段比赛(若两队积分相等时,则按两队间胜负、净胜球、进球总数、抽签的顺序决定名次;若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比赛中相互的胜负场数、净胜球、进球总数、抽签的顺序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若80分钟后比赛出现平局,则将直接采用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八、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将对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进行奖励。

2、为了鼓励良好的赛风,本次比赛将特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九、补充说明:

1、对所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校团委

                                     

                                  2015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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