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目的和意义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是为了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通过《标准》的测试,可以使学校和学生更清楚地了解他们的体质与健康状况,并监测其变化,同时根据每位学生的测试结果,将有针对性的选择锻炼策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动锻炼处方,使同学们的锻炼更具有科学性、实效性,从而达到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测试对象
全体本科学生
三、测试项目和权重
身高体重(15%)、肺活量(15%)、坐位体前屈(10%)、立定跳远(10%)、50米跑(2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
四、《标准》的评分方法和等级
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五、相关规定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六、测试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体育学院网站和学生所在学院通知
七、测试地点
第一田径场及北侧看台下(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