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7-11-02

为顺利完成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的体质测试工作,经体育学院中心组、教代会执委会、教授委员会协商,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成立测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体育学院书记、体育学院分管副院长、运动训练中心和体质测试中心成员组成。

2、书记、分管副院长全面领导测试工作,训练中心和体质测试中心负责组织每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组织、与其他学院联系参加测试的具体班级、数据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3、测试人员原则上由体育学院老师组成(部分项目可以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生参与),参加测试老师应向体质测试中心申请测试工作,并签订相应的工作协议,由测试中心安排各位老师的具体测试时间。

4、为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测试数据的真实性,测试工作实行排班制,即每天固定有六人组成,设组长一人,每人负责一项测试工作,测试组应确保每天参与测试的学生测试完毕后方可离开测试现场(但时间不超过6:30),并收集与整理好测试仪器与手持机。

5、为确保每年12月份测试数据的上报,测试工作的安排分为上下半年两个时间段开展,上半年测试学生为大二、大三(注:到上报数据时已是大三、大四),下半年测试为大一、大二。

6、每周安排五次测试,从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430——6:30,长跑、短跑项目也可安排在周末进行集中测试。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0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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