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班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进行公示:
一、评选程序
1、我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参加的院评审工作组,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2、先进个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先进个人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推荐候选人,填写报告表和推荐表。
3、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对“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科研活动标兵、社会活动标兵根据名额择优推荐,初步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名单,并将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评优结果
先进个人:三好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优秀毕业生3名。
具体名单如下:
(一)、三好学生:(10名)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表演171 | 李冉 | 表演171 | 黄雨婷 | 表演171 | 张妤婕 |
表演171 | 石海情 | 表演171 | 夏雨 | 表演171 | 夏庆梅 |
表演172 | 宦义悦 | 表演172 | 袁佳 | 表演172 | 戴晓春 |
表演172 | 谢婷婷 | | | | |
(二)、优秀学生干部:(2名)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表演171 | 张文玉 | 表演172 | 刘骏 | | |
(三)、优秀毕业生:(3名)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班 级 | 姓 名 |
表演171 | 黄雨婷 | 表演171 | 张妤婕 | 表演172 | 刘骏 |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15日
如有异议,可向体育学院或直接向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2871084-601),纪委办公室(2871521)
体育学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