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竞赛日期、地点
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竞赛日期:2022年4月20日—22日(暂定)
地点:校第一、第二田径场及体育馆
二、参加单位及分组
1、学生甲组:各学院二—四年级学生、研究生
2、学生乙组:各学院一年级学生
3、教工组:教工各党委、总支
三、比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甲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立定跳远、铅球(7.26公斤)、实心球(2公斤)、引体向上团体赛。
2、学生男子乙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7.26公斤)、实心球(2公斤)、引体向上团体赛。
3、学生女子甲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4公斤)、实心球(2公斤)。
4、学生女子乙组(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4公斤)、实心球(2公斤)。
5、教工男子组(8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7.26公斤)、引体向上团体赛。
6、教工女子组(6项):
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二)教工组趣味项目
1、教工男中组(19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该日):(3项)
一分钟跳绳、定点投篮、飞镖。
2、教工女中组(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该日):(3项)
一分钟跳绳、踢键子、飞镖。
3、教工男老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该日):(3项)
定点投篮、地掷球、飞镖。
4、教工女老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该日):(3项)
一分钟跳绳、地掷球、飞镖。
5、集体项目:
(1)搬运西瓜往返跑:每队6人(3男3女,其中男、女青年各限报一人,其它不限)。
(2)集体跳绳:每队12人(男、女不限)。
(3)自行车慢骑:每队4人(男3人、女1人)。
(4)运篮球往返跑接力:每队4人(男、女不限)。
(5)齐心协力(鼓舞人心):每队限报11人(男、女不限)。
(6)引体向上团体赛:每队5人
四、竞赛办法和报名
1、凡本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按所属组别报名参加比赛,临时工必须有一年以上工龄。凡参加800米及以上项目比赛的学生和教工必须经校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并加盖校医院体检公章)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2、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限报3人;教工组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每项限报4人(教工集体项目各单位只能报一队)。
3、各单位随运动员报名表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4、报名截止时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填写,如出现报名错误将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将由该单位自己负责,各单位须于4月13日(周三)17:30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版交体育学院,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学生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包括趣味项目)每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和教工集体项目加倍记分。破全国高校记录、省高校记录、校记录者按每单项分别另加27分,18分、9分。每单项报名人数总人数只有8人或不足8人,名次按减1录取,只有1人参加的项目,作为表演不记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如两个第一名则无第二名,以此类推。学生男子、女子、教工男子3000米的参赛运动员,有成绩但未获得名次者均给予加0.5分。
2、团体名次:学生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按各学院甲、乙组和各总支运动员在各项(包括趣味项目)中得分与破记录分总和为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以破全国高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破省高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或无破记录,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3、奖励:获得学生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单位颁发奖杯;学生获得单项前三名者颁发金、银、铜牌、获前八名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奖颁发奖牌,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教工组获得团体和个人名次的单位和个人将有校工会颁发奖励。
六、比赛规则
1、竞技项目: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短距离跑起跑按原规则)。
2、趣味项目:部分项目竞赛细则执行(见附文)。
七、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2.凡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或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
八、其它
1、裁判员由体育学院统一安排。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竞赛组另行通知。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