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申请及立项
根据学校《 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学院设立三类校级科研项目:
1.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0.5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2.校级重点项目(1.5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3.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3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限讲师及以下职称者申报,预研项目限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同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次校级科研项目,本次提交结题材料审核后达到结题条件可进行申报。以上校级项目前期未申报过的老师优先申报。所申报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公示后报学校审批,无异议者立项。
二、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2020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2.检查内容:项目研究内容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拟改进的措施、下一阶段的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1.结题范围
2019年获批的校级科研项目;2020年立项的项目若具备结项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结项验收。
2.结题条件
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发表三类文章1篇或四类文章2篇;或获批省厅级科研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或研究报告1部(被县处级单位采纳);或发明专利1项。
校级重点项目:发表三类文章2篇;或获批教育厅重点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或独立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研究报告1部(被厅局级单位采纳)。
国家社科预研项目:发表二类文章1篇或三类文章3篇;或独立出版15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获批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以上项目1项;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研究报告1部(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纳)。
四、其他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要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截止日期2022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