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领导对建设高水平运动队高度重视 |
3.1 领导对建设高水平运动队高度重视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3.1.1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全面领导全院师生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开展的体育机构。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国家体育总局、省、市体育部门的指导。 第二条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全面推动学院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院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品德高尚、素质全面、体魄强健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职责是: 1 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联合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纲要》。 2 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3 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安徽省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有关决定。 4 制订全院体育工作规划,并监督规划的落实。 5 组织、指导和协调校际间、学院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6 定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督促、检查各系、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7 组织举办全院性的群体竞赛运动,每年组织全院性田径运动会、全院性球类比赛、全院性广播体操比赛等。 8 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9 制定学院体育运动训练、竞赛的计划,组织、指导学院各类体育运动队训练、竞赛事宜。 10.组织、指导体育科研活动,解决体育运动中的技术难题。 11.通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建立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优良品德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12.开展同各兄弟院校之间的体育交流活动,加强和各级体育部门的联络和交流。 13.接待上级体育部门、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人士的来访等。 14.有计划地举办一些重点项目的大学生裁判员的培训班,组织开展有关的学术讲座和专业技术报告会。 15.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全体会议,并记录会议纲要。 16.负责学院举办的各项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体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17.对全院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18.承办学院交办的其它体育工作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1.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教学的行政副院长担任)。 2.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副主任2-3名(由体育教学部、学生处、工会负责人担任)。 3.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各系、部负责人担任。 4.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具体办理体委日常业务。 第五条 人员职责: (一)主任职责: 1.全面主持体育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2. 主持制订全院体育工作规划,并监督规划的落实。 3.组织、指导和协调校际间、学院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 4.检查、督促各系、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5.组织举办全院性的群体竞赛运动。 6.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7.接待上级体育部门、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人士的来访等。 8.主持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 9.审批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开支。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制订全院体育工作规划。 2.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3.协调校际间、学院各单位及单项体协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 4.在体委主任领导下,检查、督促各系、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活动。 5.具体组织举办全院性的群体竞赛运动。 6.具体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7.参加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会议。 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秘书长职责; 1.办理体育运动委员会日常业务。 2. 起草全院体育工作规划。 3.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 4.负责各类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6.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委员职责: 1.协助体育运动委员会开展工作。 2. 协助体育运动委员会落实全院体育工作规划。 3.组织各系、部、学生会开展体育活动。 4.提出全院体育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参加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 第四章 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第五条 经费的来源: l.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学院从教学行政经费中单独划拨。 2.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 3.从其它途径筹集。 第六条 经费使用: 1.全院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开支。 2.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支。 3.各单项体协、俱乐部开展活动的经费支持。 4.学院体育代表队外出比赛、训练开支。 5.接待上级及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或人士检查、指导、来访等开支。 6.重大比赛或计划外比赛,其经费开支,另行报告审批。 7.经费使用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执行,并接受财务部门监督。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3.1.2迎接教育部“关于开展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的工作方案 2010年3月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的通知”文件,本次评审确定工作一是对已获批高水平运动队试点校(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二是对拟新申报高水平运动队试点校(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围绕文件精神,课部特作以下工作方案。 一、迎评组织机构
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自评领导小组 主任委员:叶常林 副组长: 徐志平 寿达军 王 河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河 王传玉 王健峰 方新普 文才新 田湘生 刘 一 刘保玉 刘金斌 寿达军 许晓菁 张开炳 张昌品 陈其峰 苏国红 郑 健 金成星 宫为今 胡长新 侯大寅 郭兴众 柴阜桐 徐志平 徐柳凡 蒋钟明 潘世春 秘书长: 文才新 二、阶段划分 (一)学习动员会议(3月5日—3月27日) (二)对照评估指标收集材料、数据、图片等(3月28日—4月9日) (三)完成自评报告(4月10日—4月23日) (四)修订、完善自评报告与相关材料并报送省教育厅(5月10日前) (五)迎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5月11日- 5月20日) (六)高水平运动队自评报告、拟申请新项目材料上报教育部(6月10日前) 三、工作任务分解(详见评估指标) 四、经费预算 (一)收集、整理材料,制作图片、展板,印刷 2000元 (二)撰写文件、材料、自评报告 1000元 (三)调研,联系专家及教育厅、教育部相关领导 10000元 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3.1.3 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规(2010年—2014年)
是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校址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为安徽机电学院,2001年12月,更名为安徽工程科技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
。我校历年对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尤其近几年我校健美操队、武术队在省级与地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我校每年用于运动训练与竞赛费用达50万元,且年度经费预算稳定。伴随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及国家体制的变革,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迎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根据我校体育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精神,在总结学校办队的历史经验基础上,经广泛的调研和认真讨论,提出了“
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发展规划(2010年—2014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主要措施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检查评估细则》的文件精神。针对新的历史时期我国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期间所形成的竞争和压力,我国竞技体育赋予高校体育的重任,进一步探索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模式,完善管理制度,科学训练,继续保持学校体育传统,努力为校争光,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竞技后辈人才贡献力量。 (二)基本思路 1、高度认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体育课程的重要组成结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是当今体育课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不能简单理解为课余体育工作,要提高和转变思想观念,顺应我国高等教育和学校体育的发展,使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推动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贡献。 2、针对当前我国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结合安徽省和我校实际,建立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运动人才培养基地,符合学校常年办队形成的传统,以及学校人力、物力、财力、场地设施有效配置。 3、积极探索高水平运动队办队模式,从我校实际出发,形成小学——中学——大学的学段式梯队,为国家挖掘和培养健美操运动人才。 4、建立和完善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水平、向管理要成绩。以全面的、系统的视角面对现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队教练员、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人员等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条例进行认真讨论,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有制度保障。 5、密切与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的联系,共同做好高水平运动员平时文化学习、日常生活和思想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及管理,教书育人、关心爱护运动员学生。 6、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中要重视和做好科学研究工作。做好运动队的规划发展、运动员的选材、科学训练、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题和系统研究,同时,还要进行对各类赛事的信息研究,以及参加赛事和承办赛事的包装和营销推广研究。 7、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中的媒体宣传工作。使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工作和各运动队参加的赛事能为体育学院及学校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措施与目标 (一)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专家、教练员、管理人员、运动员代表对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关条例、管理规定,以科学发展观及实践经验进行认真研讨,并重新修订和完善,力争在2010下半年内完成。 (二)建立可靠的后备人才基地,积极与省内外传统学校、专业队联系,建立巩固的后备人才基地,保证高水平运动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学习、日常生活和思想行为等方面管理工作小组,运动员所在学院负责,体育学院参与。工作小组每月召开联席会,并形成制度。 (四)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体育教师、教务人员、运动队管理人员、教练员积极对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训练、管理等进行研究,每年力争完成五篇左右的专项研究成果或试验调查报告。其指标列入当年院部科研考核内容。 (五)成立高水平运动队宣传小组,紧密与学校宣传部门、校外媒体保持联系,做到赛事有宣传、人物有介绍、成绩有报道。 (六)加强运动队训练。运动队要不断学习先进的训练理论,从严、从难、从实战出发,坚持科学化训练,不断创新,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在未来几年里力争全国比赛取得前八名(健美操单人或团体);在省级比赛中取得前三名(武术、健美操)。争取较多代表国家、安徽省和地区参加比赛,取得较好成绩。 三、保障机制 (一)校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是运动队开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将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教务处长、学生处长、体育学院院长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它指导各运动队进行规划、训练和管理,并为运动队提供保障。各运动队要服从其领导和管理。 (二)高水平运动队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同时也是学校的窗口,在当前全国高校普遍重视其建设工作态势下,我校要继续抓好传统,保持较好运动成绩,必须要求校领导全体成员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对高水平运动队经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各运动队训练的条件。我校站在战略高度,使是训练竞赛专项经费逐年增加,使各运动队训练得到保障。我校现、拥有综合训练馆一个、武术、健美操专业训练馆各两个,馆内器材设施完备,可供训练、比赛使用,且学校将在今年相继建设运动馆。及其它辅助训练设备齐全、完善,能够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运动恢复、医务监督的需要。在经费投入方面,学校每年向高水平运动队划拨专项经费,确保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竞赛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体育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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