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
第三十届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 主题: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二、 主办单位、竞赛日期、地点 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竞赛日期:2011年11月上旬 地点:校田径场 三、 参加单位及分组 1、学生甲组:各学院、研究生部及机电学院 2、学生乙组:各学院和机电学院(一年级) 3、教工组:教工各党委、总支 四、 比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甲组(15项): 2、学生男子乙组(14项): 3、学生女子甲组(14项): 4、学生女子乙组(12项): 5、教工男子组(12项): 6、教工女子组(9项): (二)、教工组趣味项目 1、教工男中组(1971年以前出生,含71年):(3项) 一分钟跳绳、定点投篮、飞镖。 2、教工女中组(1971年以前出生,含71年):(3项) 一分钟跳绳、踢键子、飞镖。 3、教工男老组(1961年以前出生,含61年):(3项) 定点投篮、地掷球、飞镖。 4、教工女老组(1961年以前出生,含61年):(3项) 一分钟跳绳、地掷球、飞镖。 5、集体项目: (1) 搬运西瓜往返跑:每队6人(3男3女,其中男、女青年各报一人,其它不限)。 (2) 集体跳绳:每队12人(男、女不限)。 (3) 自行车慢骑:每队4人(男3人、女1人)。 五、 参加办法和报名 1、凡本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按所属组别报名参加比赛,临时工必须有一年以上工龄。凡参加 2、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限报3人;教工组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每项限报4人(教工集体项目各单位只能报一队)。 3、各单位随运动员报名表报领队1 人,教练员2 人。 4、报名截止时间:各单位须于 六、 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学生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包括(趣味项目)每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和教工集体项目加倍记分。破全国高校记录、省高校记录、校记录者按每单项分别另加27分,18分、9分。每单项报名人数总人数只有8人或不足8人,名次按减1录取,只有1人参加的项目,作为表演不记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如两个第一名则无第二名,以此类推。 2、团体名次:学生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按各学院甲、乙组和各总支运动员在各项(包括趣味项目)中得分与破记录分总和为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以破全国高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破省高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破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或无破记录,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3、奖励:获得学生甲组、乙组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六名,男、女单项前八名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破记录者另给予奖励。 七、比赛规则 竞技项目: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趣味项目:按照趣味项目竞赛细则执行(见附文,近期登出)。 八、其它 1、裁判员由体育学院统一安排。 2、教工组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3、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竞赛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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