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申报条件 |
---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理论和运动技能鉴定,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经专项初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健美操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经专项中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体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专项高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3)体育院校本科健美操专业毕业,经专项高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4)取得健美操运动健将证书,经专项高级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社会体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指导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专项指导师培训,达到规定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