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培训大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培训要求的规定,为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理论、专项技能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并结合我国跆拳道健身市场对跆拳道指导人员的从业要求,特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目的与任务 通过跆拳道专业培训,使申报相应等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者加深对跆拳道运动的理解,掌握跆拳道项目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达到《标准》中各级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做好准备。 二、培训对象 《标准》中规定的不同等级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以及对跆拳道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三、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二)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 (三)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四)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大纲,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四、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一)培训方式与时数分配 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 (二)专项培训时数分配
五、专项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六、理论课教学纲要 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社会体育指导师
七、培训师资要求 培训初级和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教师应具有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和跆拳道导师资格证书。 培训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师的教师应具有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跆拳道导师资格证书和相关大专学历,在3年内为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授课5次以上,并经考核成绩优秀。 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师的教师应具有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跆拳道导师资格证书和相关大学本科学历,参加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3年以上。 八、考核方案 参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的题例,考核分为专项理论考试和专项技能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的分达到各级相应标准者为培训合格,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获得低一级别证书者,方有资格申报参加高一级别的培训和考试;在进行指导师培训前必须先完成30学时的俱乐部教学实习,并持实习证书参加指导师培训班的报名。 (一)考核形式
(二)考核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三)操作办法 1、专项理论: (1)闭卷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各占50%。 (2)场地要求:具有足够空间的教室,每一名考试者周围需留出一定的空间。 (3)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 2、操作技能: (1)基本技术 l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1-5人一组进行,被考核者必须站在同一横排面上。 l 由3人组成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2)综合能力 l 示范、讲解等教学能力。 l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5-10人一组进行,每人轮流教学。 l 由3人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3)口试答辩 l 采用考前抽签的形式,抽取题目和顺序,抽签5分钟后开始考试。 l 根据所抽题目进行单独现场答题和操作指导。 l 由3人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四)评分因素与成绩计算 1、专项理论: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2.专项技能:根据操作技能评分标准给予评分 九、培训工作的要求 (一)培训开始前,授课教师应采取集体备课的形式,对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时统一教学思想,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二)理论课教师授课前应撰写讲课提纲和制作PowerPoint演示文稿,并在课上合理运用,帮助学员充分理解教学内容。技术课教师应有教案。 (三)培训班的组织者应保证培训的场地和设施,包括理论课教室、练习场地、考试场所、电脑、投影屏幕等,并尽可能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如教材和讲课提纲等。 十、参考书目 1、《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年。 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专项教材(跆拳道)》(近期出版。) 3、《跆拳道竞赛规则》.北京:中国跆拳道协会,200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