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校杯”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
为了积极贯彻由国务院通过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有关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足球水平的提高,同时为本年度的安徽省大学生足球联赛选拔人才,根据2017年校体育竞赛计划,拟于4月5日举办2017年 “校杯”男子足球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校团委体育学院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4月 足球场 三、参加单位: 以各学院(研究生部)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四、参赛条件: 参赛运动员须系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思想进步,身体适合参加激烈运动者。 五、报名规定: (一)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20名。 (二)各队报名表一经提交后不得更改,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三)参赛队的比赛装备要求: 1、各队必须备有一套统一的参赛服装和护袜,且号码醒目易辨, 服装不符合要求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2、守门员的服装颜色要与其它队员有明显的区别。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4、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包括守门员)。 5、足球鞋须使用帆布面胶底鞋,不得穿任何材料的皮足。 6、上场队员不得佩戴任何有框眼镜、项链、手链及戒指等饰品。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三)每场比赛允许填报20名运动员,有9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7名运动员。 (四)比赛中,如一队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五)比赛将严格按照赛程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15分钟不到者将直接判0:3负,如特殊天气情况下,比赛顺延。 (六)运动员被判罚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时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的红、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内。 七、比赛计分方法: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小组赛,第二个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第一阶段决定名次办法: 每场比赛要决出胜负,规定时间内如果双方打平,将以罚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①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②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若90分钟后比赛出现平局,则将直接采用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八、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将对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进行奖励。 2、为了鼓励良好的赛风,本次比赛将特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九、补充说明: 1、对所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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