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2015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体质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4级、2015级全体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5月8日开始,每周一~周五下午16:30—18:30;周六、周日全天 三、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四、具体安排 体育学院与各学院联系确定每天的测试班级,各学院辅导员负责通知测试班级按时参加测试。 五、测试须知 1、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一卡通照片不清晰的同学必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校园卡遗失请提前补办,无校园一卡通者不能参加测试。 2、请参加体测的同学自备吹嘴(大一时已发),用于肺活量测试。 3、测试前一天请学生务必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测试当天请提前10分钟到达到测试地点,要身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在测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听从测试人员安排,遵守测试规定。 4、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或校医院证明(盖章有效),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前填写延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不得私自延期参加,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 5、符合免测和延期测试的同学,请于每周一和周三下午16:30—18:30到体测中心办公室(看台二楼)提交相关申请表。 6、学生在体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代测试、被代测试或其他作弊行为者,一同视为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并通报其所在学院。 7、如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无法测试时,另行通知测试时间,请留意相关通知。 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没有参加体质测试的同学不能参加当年的评奖评优;毕业时,《标准》测试综合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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