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体育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14级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通知要求,现拟定体育学院2014级本科毕业设计落实时间节点(见附表),请各位指导老师和同学按照附表时间要求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指导教师老师尽快与所带学生商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选题任务书。 2、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选题的范围、深度、难度要适当,课题内容要贴近实际,控制理论研究课题的数量。 3、副高及以上职称所带的学生既可以选择设计(策划)型,也可以选择论文型;副高以下职称(不包括副高)教师所带的学生只能选择设计(策划)型;曾获健将级运动员等级者不受职称限制,但只可指导设计型。原则上非体育表演系教师所带的学生只能选择论文型。 4、在征题、命题、学生选题、实习、开题、撰写过程、教师指导、学院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中,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教师和学生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教师必须完成对每位所指导学生规定的指导次数,并留下记录。 5、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按标准严格要求,要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多下功夫,在指导过程中,要严格要求,精心指导,应保证对每生每周一次以上的指导,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停止或放弃指导工作。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其工作。 6、2014级学生有创新成果者,依照《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5〕85号文件)精神,可用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可填写2018届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 7、所需各类表格可在体育学院网站、教务处网站、体育学院教工qq群下载。
附件:体育学院2014级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安排.doc 体育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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