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召开2018级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
8月16日下午,体育学院召开了2018级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副校长郭兴众出席论证会,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文才新、院长胡好、副院长胡万祥,以及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参加了论证会,会议由胡好主持。 受邀参加此次论证会的专家有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金涛、巢湖学院体育学院副院长姚磊、西安体育学院体育艺术系体育舞蹈教研室主任刘伟校、南京艺术学院中国舞编导系主任陈静、深圳华强集团芜湖方特欢乐世界人力资源部主任刘丽、深圳华强集团芜湖方特欢乐世界演艺部主任黄娟、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体育表演专业负责人钱君。在审阅2018级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后,各位专家对我校的办学理念及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表示了肯定。结合新时期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安徽省体育表演专业统考新形势,各位专家主要围绕本专业在“体”和“艺”两方面如何融合与创新、工科院校如何走出体育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之路、如何将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学校的办学定位有机结合、专业课程的设置如何支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是否契合、学生能力的培养究竟走“专”还是“博”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副校长郭兴众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教学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他强调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始终;找准我校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的特色发展路线,避免与省内高校同类专业的培养同质化;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要结合学校的工科背景和办学特色,要将学校的定位有机契合到对学生的培养中去;体育学院要虚心接受专家们的宝贵意见,召集专业教师和相关人员在此基础上继续展开论证和实践,对培养方案持续完善。 此次论证会是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环节,体育学院将虚心接受专家们的宝贵意见,立足学院实际,结合行业需求和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文:金庆红;图:邢朝芳;审核:文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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