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体育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定结果的公示 |
一、评选依据 根据«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及«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认真组织实施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 二、评选程序 1、我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参加的院评审工作组,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2、先进个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先进个人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推荐候选人,填写报告表和推荐表。 3、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对“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科研活动标兵、社会活动标兵根据名额择优推荐,初步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名单,并将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公示情况 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我院将评审通过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如下:
评优结果: 先进个人:三好学生:26名,优秀学生干部:11名。三好学生标兵:1名,学生干部标兵:1名,科研活动标兵:1名,社会活动标兵:1名。 先进集体:学风优良班级(1个)、学风优良寝室(2个)、先进班级(1个)、标兵班级(1个)。 具体名单如下: 三好学生:(26名)
优秀学生干部:(1 1名)
四类标兵: 1.三好学生标兵(1名):表演181班 郑晶晶 2.学生干部标兵(1名):表演182班 杜玄 3.科研活动标兵(1名):表演191班 方 芳 4.社会活动标兵(1名):表演182班剧晓彤
学风优良班级(1个):表演181班 学风优良寝室(2个):女生4栋108宿舍、女生4栋202宿舍 先进班级(1个):表演191班 标兵班级(1个):表演191班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体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3-2871084
体育学院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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