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21届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报名通知 |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启动体育学院2021届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报名工作,请各位老师对照要求,踊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我院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者均可以报名参加2021届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报名地点:院教务办公室(微信或QQ方式也可) 联系人:王木兰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7点30分。 2、承担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需确保从指导学生选题开始,所有指导工作符合我校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让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适当使用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选题的范围、深度、难度要适当,课题内容要紧密结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实际和社会生产实践。 3、按照《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可以指导论文型课题、设计类课题,其中选择论文型课题学生数不得超过其指导学生总数25%,且本届毕业生选择论文型课题学生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5%。 4、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可以指导设计类课题,选题应符合选题原则和专业的培养目标,选题的范围、深度、难度要适当,课题内容要紧密结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实际和社会生产实践。 5、根据《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规定,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初次担任指导教师者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具体指导学生数在公布教师名单后,由师生互选决定(学生先选择教师)。若师生互选后各组人数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由学院进行调整。 6、每位指导教师均须签署《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责任书》,遵守《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严格要求,精心指导,按照标准完成各个工作步骤。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在3年内接受校级及以上单位检查中未能通过,经认定确属教师责任者,将根据《 教学差错认定与处理办法》及《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体育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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