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2021年度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满考核的公示 |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满考核的通知要求,对我院胡万祥等8教师进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满考核,参照《 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办法》(校人字〔2020﹞9号)文件和《 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办法》(校人字〔2014﹞39号)文件,学院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依据考核标准,检查挂职成果,严格把关,对教师挂职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胡万祥:合格 李道峰:合格 宫玫玫:合格 闫 林:合格 张振霖:合格 张 航:合格 胡昌领:合格 张 勇:合格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10日 如有异议,可向体育学院或直接向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2871084-601),纪委办公室(2871521)
体育学院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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