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毕业班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和实习按质按量完成,确保学生顺利毕业,将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毕业环节的纪律管理,对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在第八学期开学后的前4周不得离开学校。第5周开始,需要外出的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者,按《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符合《学生手册》有关请假规定、面试、签约三种情形之一的准予请假,但请假离校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一周,累计不超过两周。
3、毕业生就业实习严格按照《 毕业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4、所有外出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按时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取得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同时必须在第14周之前返校,完成毕业前各项环节。
5、学生实习和请假外出期间,必须主动与辅导员保持联系(至少两周一次);辅导员要做好情况记录。
6、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并由学生本人在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不按期返校者按擅自离校处理。
7、请销假手续,一律按《外国语学院毕业环节请销假单》办理。
8、所有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指导教师规定的过程完成每一个阶段的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和就业实习,否则,造成一切不能按期毕业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外国语学院毕业环节请销假单(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