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杨会勇发布时间:2021-03-23浏览次数:689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证我校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全、顺利、平稳完成,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学信网”研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以“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按考生25元/人次进行收费。

三、组织形式

1.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纪检委员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

2. 由工作组选派人员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原则上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设定组长1名。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面试的实施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

3.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为成员的学院督察组,全面监督学院开展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00---14:59,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15:00-16: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4点—20点。

五、招生专业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类型

055100翻译

全日制专业学位

六、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考生基本要求。

七、复试内容和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内容

(1)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招生目录中规定的专业科目复试笔试内容纳入到综合面试中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2)复试(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

①专业能力考核(60分):其中包括招生目录中规定的原笔试内容知识、考生的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将考生对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进行回答和复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相结合,重点考查考生翻译能力。

 ②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考生英文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导师提问。

 ③综合能力考核(3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等。综合考虑考生提交的翻译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3)每位考生进入面试间后,系统会随机分配题目,准备10分钟后作答,复试总时长约为3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基础英语》与《英语写作》,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加试在网上进行,全程要有摄像监控,有两名老师进行视频监考。考生用黑色签字笔在空白A4纸上作答,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将已完成的答卷放于摄像头前展示,然后拍照通过邮箱1192885092@qq.com发给学院。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有一门课程低于60分者,则不予录取。

2.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复试差额原则上不低于1:1.2。

(2)学院在2021年3月22中午12:00至24:00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登录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准考证,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③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
    ④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
    ⑤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⑥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
    ⑦专业八级证书和翻译资格二级或三级证书。

(3)系统自动生成面试顺序号,考生按顺序进行面试。

(4)复试其他相关要求详见 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八、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九、调剂具体调剂要求见:

https://grs.ahpu.edu.cn/2021/0322/c905a150141/page.htm

十、录取原则

1.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总成绩高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含破格复试考生)中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对于调剂考生,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确认,视为不同意接受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拟录取资格。

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体检

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二、

在复试、录取阶段,外国语学院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专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的全校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三、学院督察组联系方式

电话:0553-2871140

电子邮箱:1597434768@qq.com

本办法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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