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16号)(适用于2022级、2023级研究生)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审办法(修订)》(校研字〔2023〕12号)(适用于2024级研究生)的文件要求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外国语学院或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外国语学院:0553-2871250 wgy@ahpu.edu.cn;
学院纪委:0553-2871330 wgyjw@ahp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