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扎实推进我校党建工作不断创新,根据《中共
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党字〔2012〕11号)的要求,为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针对性和研究成果的转化水平,提升研讨会的实际成效,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十八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等,密切联系学校建设和发展以及本部门实际,确定选题。
二、相关事项
1、本次项目以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为主题,着眼于推动我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研究成果的实践价值。
2、本次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为党务工作者、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等,欢迎其他干部教师主动参与,鼓励集体联合申报和研究。项目申报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3、项目研究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理论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十八大报告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的理论方面的研究;应用研究主要是根据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学校、单位和个人的实际工作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工作设想,或结合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开展调研,特别是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50项重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落实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经费支持
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研究经费视项目类别而定,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000元。
四、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5日申报结束,逾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不再参加评审。学校将召开研讨会。(研讨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经过初审的《
“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校宣传部,电子档发至xcb@ahpu.edu.cn。联系人:王恒才,联系电话:287120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