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以《 新媒体管理办法》为依据,现开展2017年度校园新媒体平台自查和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以学校各部门、学院、学生组织名义注册并运营管理的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包括平台的基本情况、隶属关系、影响力等,具体内容如下:
1、平台登记、备案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2、平台年度运营情况及平台团队建设情况。
3、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有无违规情况。
三、有关要求
1、根据《 新媒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校内开通运营的新媒体平台需要备案登记,并填写提交《 新媒体账号备案表》,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时,应重新备案。
2、各新媒体平台一律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把好稿件审核关,做好自检自查,严禁发布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
3、平台主管领导、团队负责人要加强运营团队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正面信息,并保证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取缔“僵尸”账号。
四、相关事项
2018年4月20日前,各单位填写《 校园新媒体平台年检报告书》(见附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A座1108室),联系人:居洋,联系电话:0553-2871206。
附件: 校园新媒体平台年检报告书.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9日